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2525 证券简称:德业变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德业变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附件)的规定,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
通知》(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
发生的相关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17-010
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调增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307,318.65
元,调减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307,318.65元,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经营不存在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德业变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二)《宁波德业变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宁波德业变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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