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832600 证券简称:金鸿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20日09:00
结束时间:2018年4月20日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登记方式:现场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20日8:0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15966167296
传真:0536-2266908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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