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2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2615 证券简称:双发股份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
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濮阳市黄河路西段
刘忠林,时任董事长,男,1963 年 12 月出生。
余浩楠,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97 年 1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41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忠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余浩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9-041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给予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75 号。
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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