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2629 证券简称:易信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公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彭国宾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会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公告编号:2023-0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 865,130.94 元,超过公司实收股本的 1/3,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于追认彭国宾、杨东、邹雨生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个人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 2 月 2 日向浙江民泰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申请授信 300 万元人民
币,由公司控股股东彭国宾、公司董事杨东、董事邹雨生三人向银行提供个人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 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 2 月 1 日。现补充追认公司
控股股东彭国宾、公司董事杨东、董事邹雨生三人为公司向浙江民泰银行成都高新支行贷款提供个人担保的相关审批程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法人、控股股东彭国宾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杨东以及公司董事邹雨
公告编号:2023-023
生三人为公司向浙江民泰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申请授信 300 万元人民币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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