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关于威格气体纯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威格气体纯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威格气体纯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威格气体纯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了沈玉峰、程万里、祁亮、李佳、解明天共 5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威格气体纯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沈玉峰担任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中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对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辅导对象第二阶段辅导工作
期间为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本辅导阶段期间,海通证券
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阶段期间,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机构结合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当前阶段公司在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关注其整改情况;
2、核查公司及其董监高银行流水情况;
3、结合证监会要求及科创板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巩固其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海通证券辅导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下,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随着尽职调查的进一步进行,海通证券辅导小组将对公司历史沿革、成本核算、公司治理等方面继续核查、梳理,及时提供解决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行。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阶段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沈玉峰、程万里、祁亮、李佳、解明天将继续开展辅导工作,工作围绕着以中介机构协调会、对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1、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出公司仍需改进的事项,完善辅导工作底稿;
2、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持续引导辅导对象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督促辅导对象了解和熟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树立规范与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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