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2748证券简称:豫新股份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通知方式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召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达、传真、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传真、快递、临时公告或电子邮件的方
邮件的方式送出。 式向股东发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公告编号:2018-028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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