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6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2748 证券简称:豫新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安排,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年预计发生金额
叶锐 接受财务资助(借款) 1000.00
叶锐、史静敏 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保证 1000.00
合计 2000.00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叶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87.04%的股权
史静敏 与叶锐为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59%股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锐、叶宇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 住所 法定代表 营业范围
叶锐 - 洛阳西工区凯旋东路80号院 人- -
史静敏 - 洛阳西工区凯旋东路80号院 - -
(二)关联关系
叶锐、史静敏是夫妻关系为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89.63%的股权;董事叶宇芊是叶锐和史静敏之子。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叶锐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及叶锐、史静敏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保证,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属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促进了公司的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豫新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