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关于对洛阳德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4]第 0084 号
关于对洛阳德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4]第0084号
洛阳德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洛阳德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胜科技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4]第 0222 号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德胜科技公司 2023
年 1 月-12 月发生归属母公司股东净亏损 4,729,388.5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383,547.73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胜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针对这些情况,德胜科技公司已采取入附注二(二)所述的应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胜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德胜科技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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