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07
公告编号:2016-001
证券代码: 832797 证券简称:泰士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泰士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泰士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544200220 ,发证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201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2015年至2017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政策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此前披露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泰士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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