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0
证券代码: 832797 证券简称:泰士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泰士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深圳市泰士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方:深圳市泰士特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远投资”)
交易标的:博远投资持有的深圳市泰士特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士特线缆”)95%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用人民币现金920,030.53元收购博远投资持有的泰士特线缆9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泰士特直接持有泰士特线缆95%的股权,泰士特线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股东潘常青、李川均、王波、梁刚为交易对方博远投资的有限合伙人,股东安东辉是交易对方博远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6]G1600347001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5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1,737,213.19元,资产净额为28,054,334.51元。根据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1603777001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泰士特线缆资产总额为6,959,808.28元,资产净额为968,453.19元;公司本次拟收购泰士特线缆95%的股权,即拟收购的资产总额为6,611,817.87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0.83%),资产净额为920,030.53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3.28%)。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年8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深圳市泰士特线缆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因4名董事潘常青、安东辉、李川均、王波均为该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资产无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收购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泰士特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78栋2楼(原染布车间),主要办公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78栋2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安东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440305602431211,主营业务为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潘常青、李川均、王波、梁刚为交易对方博远投资的有限合伙人,股东安东辉是交易对方博远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除上述情况外,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泰士特线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股权结构:博远投资持有泰士特线缆95%的股权,自然人王国平持有5%的股权。
交易标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交易标的成立时间:2012年7月24日
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78栋一层东边Y1(原染布车间)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传感器用信号电缆、高温电缆、轨道交通低烟无卤阻燃电缆、动车组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水电专用电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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