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坦仪器: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思坦仪器资讯
2017-08-04 1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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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4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2801 证券简称:思坦仪器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



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上述议案已提请公司即将于2017年8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8月3日,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公告编号:2017-031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发布了《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事项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



4日复牌。



若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在异议股东(包括出席股东大会并表示反对意见的股东、未出席的股东,但应承担业绩承诺的股东除外),且公司被上市公司成功收购,则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收购事项完成后 60日内,由其或其协调第三方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回购价格与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一致。



异议股东应当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股东大会通过后30日内以



书面形式明确向本公司提出要求。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如异议股东愿意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联系的其他第三方,请联系公司并商讨股权转让事宜。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2号



联系电话:029-89386673



传真:029-88745534



联系人:丁晓强(董事会秘书)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0日内与公司尽快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公告编号:2017-031



特此公告!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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