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2801 证券简称:思坦仪器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洪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92,828,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09%。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4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编号为 2017-027
号《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2,828,6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编号为 2017-027
号《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2,828,6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17-034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本公司聘请的郭斌律师、贺伟平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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