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2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832831 证券简称:邦得利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新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抵押融资情况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4日和2016年5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告,以公司名下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长溪路188号的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临房权证江南街道字第15304427号,房产面积合计14014.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临城国用(2015)第2271号,土地面积:16042.89平方米。)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提供抵押,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有效期壹年;以公司名下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长溪路188号的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临房权证江南街道字第15304428号,面积2217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临城国用(2015)第2269号,面积27932.11平方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提供抵押,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25万元,有效期壹年。
现因办理房产证和临时土地证“两证合一”的需要,公司分别与 公告编号:2016-0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进行了沟通,先将原抵押物取出,待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完结后,重新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
由于对原有土地进行了重新分割,房产和土地面积较之前有所变化。公司拟以名下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长溪路188号的一处自有房产,面积29593.12平方米和一宗土地,面积29546.72平方米,重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提供抵押,申请授信额度;拟以名下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长溪路188号的一处自有房产,面积14094.84平方米和一宗土地,面积13456.57平方米,重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提供抵押,申请授信额度。(上述数据以办理完结的不动产权证为准。)
2016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通过《关于公司重新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抵押用于重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16-035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抵押融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