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32831 证券简称:邦得利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 05月 18日 09时 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 05月 18日 12时 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胡琪、董一平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江南街道长溪路188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
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6 年度财
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6年
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九)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情况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9:00-9: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临海市江南街道长溪路 188 号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5939801 传真号码:0576-85939524 邮编:
317000 联系人:谢吴一
(二)会议费用:无需缴费。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邦得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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