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3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2844 证券简称:赛浪车联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违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向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 万
元的授信,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借款起止日期为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顺钊
及其配偶林卫群女士为此次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的议案,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2018 年 11 月 17 日该笔借款到期后,公司应当履行付款义务,
但由于经营困难,资金不足,仅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偿还华夏银行 180,000.00 元、600,000.00 元共计
780,000.00 元,尚欠 2,220,000.00 元本金,构成债务违约。
公告编号:2020-013
二、债权人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发
地支行发来的《转让信贷资产通知书》(编号:华银北京新发地资产转让 201802)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发地支行与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协议(买断)》(新发地支行-特-2018-00007),华夏银行将我公司与华夏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下剩余本金及利息 2,220,264.15 元转让至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之间已经不存在借贷关系。三、 新债务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当事人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签订最新还款协议:
1、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最新还款协议签订前公司应支付的全部利息、赔偿及相关费用等责任,但保留公司法人刘顺钊个人作为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2、公司承诺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还清全部欠款 2,220,264.15
元。
3、具体还款方式为,自 2019 年 9 月 28 日前付 10 万、10 月 28
日前付 10 万、11 月 28 日前付 10 万、12 月 28 日前付 10 万;2020 年
起每月 28 日前付款 7 万,2021 年 8 月底付清余款。如公司经营情况
好转,可提前结清。
4、如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未还清 2,220,264.15 元,或连续 3 个
月未还款,剩余本金部分按华夏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开始计息。
公告编号:2020-013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经和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新还款协议。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今后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补发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银行信贷资产转移通知书;
2、华夏银行与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协议;
3、公司与北京国信红源科技有限公司还款协议。
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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