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03
证券代码:832865 证券简称:天膜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目录
第一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3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3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4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5
第五章 附则......6
第一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南京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南京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监事会每半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10
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1/2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在保障监事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监事会会议可用传真、视频等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所持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条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内
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 监事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廉洁公正的精神,就其职权
内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
第十二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员工
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决。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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