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营环罚字[2021]第 6087 号),因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年调和 10 万吨燃料油扩建项目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营口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 1 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柒佰捌拾叁元。
因公司内部信息传导不及时,未能及时就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现补充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对上述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感谢投资者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公告编号:2022-014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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