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需求,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推进深化改革。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负责人将会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权益保护性措施。
公告编号:2023-032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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