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7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伊斯曼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证法意[2015]01字004号
上海市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7层 200120
电话:021-60795656传真:021-58878852
目 录
目录......2
释义......3
本所律师声明......5
正 文......7
一、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授权和批准......7
二、伊斯曼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8
三、伊斯曼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8
四、伊斯曼的设立......11
五、伊斯曼的独立性......13
六、伊斯曼的发起人和股东......14
七、伊斯曼的股本及其演变......16
八、伊斯曼的业务......1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8
十、伊斯曼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26
十一、伊斯曼的重大债权债务......29
十二、伊斯曼的公司治理机制......30
十三、伊斯曼的税务......31
十四、伊斯曼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等标准......33
十五、伊斯曼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34
十六、结论意见......34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及/或本所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及/或其律师
伊斯曼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本次股票公开转让 指
限责任公司公开转让
伊斯曼/公司/股份公司 指 上海伊斯曼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 指 伊斯曼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东
上海伊斯曼电气有限公司,系伊斯曼前身,2015年
伊斯曼有限/有限公司 指
2月16日整体变更为伊斯曼
科梯达 指 上海科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伊斯曼全资子公司
坂泰电气 指 上海坂泰电气有限公司
伊斯曼香港 指 伊斯曼(香港)有限公司
青岛伊斯曼 指 青岛伊斯曼电气有限公司
纳和电气 指 上海纳和电气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立信会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评估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过往及现行有效的《上海伊斯曼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章程》
三会一层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章程必备条款》 指
款》
《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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