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2
证券代码:832977 证券简称:伊斯曼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伊斯曼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伊斯曼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张鸿云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144号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5,449,553.87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193,169.68元,本年提取盈
余公积金1,544,955.39元,本年度已支付2015年股利5,000,000.00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97,768.16元。
2016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23,000,000股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超额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需确认 2016 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对象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性质 交易金额 定价依据
名称
青岛伊斯曼电
关联公司 销售产品 1,638,854.19 市场价格
气有限公司
张鸿云、许必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象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性质 预计交易金额 定价依据
名称
青岛伊斯曼电
关联公司 销售产品 5,000,000.00 市场价格
气有限公司
张鸿云、许必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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