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3015 证券简称:瑞朗净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瑞朗创新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 10:00。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不设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015 瑞朗净化 2020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宝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肖家河东村甲一号院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组织编写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19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0 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审议《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面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扥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2019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请参考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7 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7)、《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8)。
(四)审议《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制定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九)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并
同步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7 日刊载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信息
披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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