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6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关千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法律意见书
君嘉(2021)文字第115号
致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窜项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股
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以及本所与公司订
立的合同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依法制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及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引 言
一、 本所和本所签字律师简介
(一)本所简介 一片
本所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律师事务所,千2011年6月经北
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 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10000576909604P, 负 `
责人: 郑英华律师。 4
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 (1)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2)公司法律事务;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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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仲裁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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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1号楼1006-1007室, 联系电话:
010-83617322, 传真号码:010-83600300, 邮政编码:100070。
(二)签字律师介绍
郑英华律师, 男, 本所合伙人律师。1990年毕业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获
得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 主要从事金触、 证券以及公司方面
的法律事务。
张艳律师, 女, 本所专职律师。2018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士。
主要从靠证券以及公司方面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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