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3224 证券简称:摘牌唐北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苑飞龙、苑晓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26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0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0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河北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苑飞龙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苑晓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1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苑飞龙、董事会秘书苑晓奇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苑飞龙、苑晓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17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苑飞龙、苑晓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 号))
保定唐北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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