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3242 证券简称:领航文化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鲁视领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242 领航文化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华堃、刘玲玲律师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鲁视领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2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就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主持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力,踏踏实实地为实现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报告已通过董事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北京鲁视领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汇报监事会 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就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决议及列席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
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报告已通过监事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北京鲁视领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北京鲁视领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3 】第1-00176 号)。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及财务报表,认为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内容详实,能够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报告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北京鲁视领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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