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公告编号:2017-050
证券代码:8333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自身经营发
展需要和战略发展规划,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7年 11月 24日召开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2,6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03%。会议以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同意审议通过前述两项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 36 名股东未出席(以下统称“未出席股
东”),未出席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6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8.97%。公司已分别通过电话、短信、寄挂号信等方式与能够取
公告编号:2017-050
得联系的未出席股东进行沟通,传达相关信息并接受股东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 29 名未出席股东出具的《股东声明》,同意公司摘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94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6%;另有 7名未出席股东尚未能与之取得联系,该 7名未出席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若未出席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且未能对摘牌事项表示无异议的股东对公司终止挂牌事项有任何异议的,实际控制人愿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当时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自本公告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后三个月内为本次股份回购的有效期。若异议股东未能在前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履行该等回购承诺的义务。
异议股东可就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郑玉芳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 272 号仓山万达广场 A2#10
层
联系电话:0591-88086357
传真:0591-83638077
邮政编码:350007
公告编号:2017-050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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