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关于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动微电”)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于果因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余人员未发生变更。
根据招商证券与灵动微电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招商证券委派宁博、杨许滢、陈明玮、王浪舟、王海涌、邹卓榆、皮阳秋和时良彦等 8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灵动微电进行辅导,其中宁博担任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现场集中授课培训、电话会议、外部访谈、现场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线,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会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灵动微电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查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骨干员工进行了访谈,以充分、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往来合作情况、财务会计核算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
2、了解公司历史沿革基本情况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会同律师搜集整理了公司的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验资报告、出资凭证、法人/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核查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公司 2019-2021 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补充核
查工作,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同行业竞争对手经营情况、公司业务开展的最新情况、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等。目前,公司尚需加快 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进程,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审计相关事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尚需配合招商证券及律师补充完善股东核查资料,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报告期的相关审计事项,并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供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将继续安排宁博、杨许滢、陈明玮、王浪舟、王海涌、邹卓榆、皮阳秋和时良彦作为辅导人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继续由宁博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招商证券辅导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遵循辅导计划,勤勉、尽职、审慎地履行辅导职责。针对前期发现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尽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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