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关于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动微电”)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招商证券与灵动微电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招商证券委派宁博、杨许滢、陈明玮、王昭阳(曾用名:王浪舟)、王海涌、邹卓榆、皮阳秋和时良彦等 8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灵动微电进行辅导,其中宁博担任组长。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
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电话会议、外部访谈、现场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线,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会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等中介机构进一步对灵动微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往来合作情况、财务会计核算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
2、补充新一期流水核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协调各中介机构共同对最新一期的自然人流水及公司流水进行补充打印并交叉核对,进一步完善银行流水核查工作。
3、对公司及同行业企业情况进行对比研究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多种途径搜集整理行业资料,并通过与公司业务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对公司业务情况、技术实力以及同行业企业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方向、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对比分析。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通商、立信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包括对公司继续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对尚待完善的规范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就重要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沟通讨论、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公司 2019-2021 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补充核
查工作,并与律师和会计师参与到公司内部控制提升过程中。辅导小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运行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各个环节提出建议,尤其是对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强化。管理层已根据建议落实整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与三会运行机制正在持续完善,整改效果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灵动微电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并开始招股说明书的撰写工作。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走访及函证工作受阻,辅导小组预计将安排线上会议的方式远程对客户供应商进行初步访谈,并查阅公司与其签署的合同、签收单、发票等业务单据,充分核查公司业务开展的真实性。待疫情稳定后,辅导小组将视情况安排实地走访。
目前,公司尚需配合招商证券及律师补充完善股东核查资料,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报告期的相关审计事项,并根据建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部分环节的业务流程,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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