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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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并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
有关规定,以及《 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
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
券分别成立了由法律、财务、金融、业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的辅导工作小组。
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组员包括朱凌志、张从展、王德
健、李然、孔晓宇、徐文, 其中组长为朱凌志,其中保荐代表人
为朱凌志、张从展、王德健。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华泰联合证券的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
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
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
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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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
告签署日。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电话会议、外部访谈、现场中介机构
协调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
解公司基本情况。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线,协助公司完
善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 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对灵动微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
查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骨干员工
进行了访谈,以充分、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往来合
作情况、财务会计核算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
2、了解公司历史沿革基本情况
本辅导期内, 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律师搜集整理了公司的工商
档案、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验资报告、出资
凭证、法人/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核查公司在设立、
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
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 华泰联合证券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和辅
导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积极商讨及协助解决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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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工作小
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公司 2020-2022 年的经营和财务
状况进行了补充核查工作,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同行业竞争对手经营情况、公司业务开展的最新情况、公司经营
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等。目前,公司尚需加快 2022 年年度审计工
作进程,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审计相关事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尚需配合华泰联合证券及律师补充完善股东核查
资料,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报告期的相关审计事项,并进一步完
善各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认
真研究和落实。
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
问题、提供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华泰联合证券将继续委派朱凌志、张从展、王德健、李然、
孔晓宇、徐文共 6 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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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及培训
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保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
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接受辅导的
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二)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和财务核查工作
辅导机构将组织落实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尽职调查和财务核
查工作的开展和分工,确保本次尽职调查工作有效实施以及底稿
资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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