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4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3521 证券简称:海积信息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近日,本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交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不超过8,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吉青先生、蒋姝晨女士拟与交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个人财产为本公司上述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该担保期限与银行借款期限相同。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吉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蒋姝晨女士为吉青先生配偶;
吉青先生、蒋姝晨女士以个人财产为本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8-031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吉青 上海市闵行区中 - -
春路XXX号
蒋姝晨 上海市闵行区中 - -
春路XXX号
(二)关联关系
吉青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姝晨女士为吉青先生配偶;故二人为本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构成了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其他事项
无。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吉青先生、蒋姝晨女士拟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8-031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吉青先生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担保有助于公司从银行获得借款,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产生不利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二)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三)吉青先生、蒋姝晨女士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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