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3554 证券简称:新翔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通过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公司监事共计3人,应到会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志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17-022
a、《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b、《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c、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利润不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7-022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在2016年年度审计时,经审慎审查,发现公司前期会计处理中出现差错及
需要调整的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