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9
公告编号:2016-079
证券代码:833564 证券简称:乐华文化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发布收购人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华文化”或“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了乐华文化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本次收购完成后,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0%的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于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 2 日内披露收购人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由于工作上的疏忽,造成上述事实未及时披露。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6-079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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