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9
乐华文化: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补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共达电声的委托,本所律师就本次收购的方案、
共达电声的主体资格、本次收购的相关法律程序、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收购资
金来源、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共达电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共
达电声股票的情况、共达电声与北京乐华之间的重大交易、后续计划、对北京乐
华的影响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就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之前已发生并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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