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8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3564 证券简称:乐华文化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持有的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华文化”或“公司”)100%股权,同时,共达电声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足额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条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关于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被收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该公告指明:“鉴于本次被并购重大事项操作时间过长,国内外经济、政策环境出现了较大变化,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对接 A 股市场的条件和方式产生了不同想法,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的通知,希望尽快终止与共达电声的被并购事宜。”“本次被并购重大事项的终止,交易各方已达成一致,不存在潜在纠纷,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
共达电声已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公告编号:2017-012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共达电声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申请文件。2017年3月28日,共达电声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前述议案。
2017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共达电声出具了《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13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2009]第66号)第
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共达电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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