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3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3568 证券简称:华谊创星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创星”、“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发布《对外投资的公告》(2015-013),关于公司对深圳市众乐互娱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乐互娱”)进行现金增资,增资后众乐互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92,308.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692,307.80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公司已按原协议约定将“第一期增资款”人民币1,800万元缴付,且众乐互娱已于2016年6月15日完成相关“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原协议中约定众乐互娱实现“2016年度业绩承诺”后,公司继续将“第二期增资款”项进行支付。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与众乐互娱及其实际控制人“贺旸”、“郑放”、“李
俊杰”(以下合称“众乐互娱各方”)就调整“第二期增资款项”事宜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协议各方确认众乐互娱未能完成原协议项下目标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且公司及众乐互娱各方确认并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华谊创星不再按照原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众乐互娱缴付“第二期增资款”,且并不视为公司违约,众乐互娱各方不得就相关事项向华谊创星主张任何权利、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针对众乐互娱未完成相关业绩承诺,公司及众乐互娱各方协商处理结果如下:公司同意不按照原协议约定要求众乐互娱各方对华谊创星进行补偿,即:华谊创星同意不按照原协议的约定调整“第二期增资款”,华谊创星在原协议项下 公告编号:2017-025
应向众乐互娱各方缴付的“第二期增资款”仍为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众乐互
娱各方确认并同意华谊创星对持有众乐互娱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即:将公司“第二期增资款”相对应的众乐互娱股权(代表注册资本961,538.50元,比例12.5%)以“零对价或一元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贺旸”,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贺旸承担。调整后,公司持有众乐互娱的持股比例变为22.5%,代表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0,769.30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对众乐互娱第二笔增资款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
的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与众乐互娱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众乐互娱网络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网络视听节目技术、动漫游戏、网络游戏、新媒体技术的研发;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手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网页设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数码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调整后,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人民币元) 持股比例
贺旸 4,153,846.32 54.00%
华谊创星 1,730,769.30 22.50%
郑放 980,769.27 12.75%
李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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