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8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人股份”或“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其中江都区为扬州市疫情重灾区,为防止疫情蔓延,当地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江都,这样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入场审计。
同时公司与审计对接的财务相关人员王兴燕为浙江人,浙江新昌受疫情影响严重,至 3 月上半月浙江省新昌市一直处于封闭状态,该财务人员在新昌一直处于居家隔离状态。另因江都疫情防控措施极其严格,非江都本地人至 3 月中旬也无法进入江都,特别针对疫情重灾区,该财务人员至江都需要隔离半个月,再走审批流能正常上岗已经至 4月初,导致对应的财务工作无法及时对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红人股份及时将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告知主
公告编号:2020-021
办券商,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通知要求,于 2020 年 4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议案,并及时发布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已经进入扫尾,审计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2019 年年报初稿,目前审计工作人员已经将审计报告递交审核,等审计报告审批结束公司立即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1、 联系人:倪升东
2、 电 话:15949065600
3、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南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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