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事项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为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及有效的保护,公司将为可能出现的异议股东提供行之有效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
公告编号:2020-028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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