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7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3645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符合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就股票终止挂牌事宜针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制定的保护措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等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可以有效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就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制定的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17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秉华、郭琳、林俊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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