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9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业务增加,销售收入增长,公司 2023 年度
向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 PCBA 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 1114.76 万
元,原预计为 800 万元,超出预计 314.76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
认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康晴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翠桃路 37 号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 1 号楼第五层 2-2 号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桃路 37 号凉井工业园标准厂房 1 号楼第五层 2-
2 号
注册资本:5,500,000.00
公告编号:2024-005
主营业务:汽车光电产品、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丁绍然
控股股东: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康晴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股份,拥有实质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康晴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 价格为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 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 理 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 经营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 业 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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