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康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 限公司 40%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康晴。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实缴 0 元。转让后由康晴履行 40%的股权对应未缴
出资的实缴义务(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为 0 万元,转让后康晴应实缴出资的金额为 24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 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 三十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 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资产净额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45,184,619.18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26,934,317.72 元;精成智控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成立,认缴资本为 6000 万元,实缴资本为 0 元。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以 275 万元的价格出售重庆精华冠科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50%股权,重庆精华冠科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
12,311,700 元,净资产额为 5,013,300 元。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以 0 元
的价格出售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60%股权,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
有限公司 10 月 10 日成立,认缴资本 6000 万元,实缴资本 0 元。2025 年 1 月,
公司拟以 0 元的价格再次出售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剩余 40%的股 权。
综上,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售相关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为
72,311,700 元,占精华股份资产总额的 20.95%,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售相关
资产的资产净额为 65,013,300 元,占精华股份资产总净额的 51.22%,未达到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转让
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实 际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5 人,关联董事康晴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交易还需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康晴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史家码村 90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 4,1379,404 股,
占总股本的 64.3937 %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40%股权
2、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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