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证券代码:833825 证券简称:神州锐达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神州锐达
股票代码:83382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风桥路*号院*楼**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谭洪艳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风桥路*号院*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协议转让的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杰、谭洪艳
神州锐达、挂牌公
指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谭洪艳于2017年12月28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神州锐达
(北京)科技股份公司股份63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比例由45.00%减至40.68%。王杰与
谭洪艳系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导致
合计持股比例由95.33%减至91.01%的权
益变动行为。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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