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42
证券代码:833825 证券简称:神州锐达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议案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了《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了《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42
【2018-038】)。根据以上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与会股东基于督导费用成本考虑,并经过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否决《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否决《关于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否决《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否决《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的上述议案,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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