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2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33825 证券简称:神州锐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
回购的承诺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19-042】),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挂牌公司全称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48812973Y
承诺主体名称 王杰、谭洪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0 天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0 天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王杰、谭洪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承诺内容:王杰、谭洪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 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7 月 23 日)登记在册,未参加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及
参会股东对会议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前述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盖章或签
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 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快递方式送达公司。上述期限内 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 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王杰、谭洪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价格拟
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回购数量以公司 2019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相对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正原因:
1、表格中承诺有效期、承诺履行期期限较短,未给异议股东预留充足的回购申请时间。
2、回购价格不明确,存在异议股东理解不清情况。
二、更正后具体内容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挂牌公司全称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48812973Y
承诺主体名称 王杰、谭洪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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