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3941 证券简称:ST 伊悦尼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强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公司经营困难,无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且财 务负责人已于2021年1月25日离职,目前尚未聘任财务负责人,无法在2021年4 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1-007
三、后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
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第
197 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伊悦尼未按期披露年报可能导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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