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2
关于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恒业微晶”)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刘向涛、张兴、张键,其中刘向涛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民生证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
交辅导备案并于 2 月 23 日获得辅导备案受理。本阶段辅导时间为递交辅导备案申请之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组织自学、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和专业咨询、对口衔接等方式对恒业微晶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督促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提供证券市场知识学习资料,
协助辅导对象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核查并确认辅导对象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督促辅导对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
4、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及关联交易。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给予了积极配合,持续推进公司的规范治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督促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提升对证券市场及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
通过前期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对象相关人员需提升对证券市场及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为此,辅导机构准备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相关学习资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学与讨论,以切实提高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
2、完善内控制度及建立上市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助恒业微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治理制度及议事规则,以切实提升辅导对象的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待履行外部备案、审批手续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对象尚未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环评立项审批、能评手续尚需进一步推进。
2、股东穿透核查程序尚在推进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之要求,辅导机构需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股东进行穿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工作尚在推进中。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抓紧推进相关核查工作,以满足上市审核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3、新冠疫情对辅导及上市工作的影响
2022 年 3 月中下旬,上海受到新冠疫情较大范围的影响,对恒业微晶上市
辅导、尽职调查及核查工作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采取远程会议、视频走访等形式推进相关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将继续委派具备辅导工作所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的人员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恒业微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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