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恒业分子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我司”)作为上海恒业分子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恒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核查基本情况
(一)现场核查时间:2016年8月19日
(二)现场核查人员:朱森阳、席晓晨(不少于2名)
(三)现场核查地点:上海恒业三楼会议室
(四)现场核查事由:上海恒业于2015年12月10日披露股票发行方案,于2015年
12月29日披露更正后的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16年2月4日取得股份登记函。我司作为
主办券商,根据《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对上海恒业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五)现场核查过程:
2016年8月12日,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2016年8月12日,以邮件/电话形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上海恒业;
2016年8月19日,进行现场核查;
2016年8月19日,将现场核查结果和整改建议告知上海恒业。
(六)主要的核查方法
1、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2、查阅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资料;
3、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开立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5、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方案等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201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6日公司201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3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2,6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5.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3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
定,存入公司名下交通银行奉贤支行310069037018010076733账户,并经由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6]第20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70,000元(原认购账户为:交通银行
奉贤支行310069037018010076733账户),截止2016年2月4日(即取得股权登记函前),
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15,370,000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70,000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0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恒业分子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公司的募集行为实际发生在2016年1月,资金开始使用时间为2016年3月,募集的全部资金已经于2016年6月使用完毕,完成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用途,故未再专设募集资金专户,也未再与相关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7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
该募集资金15,37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6年2月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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