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4074 证券简称:锐风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1月3日,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湘潭富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富鹏”)签订《借款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湘潭富鹏提供借款人民币510万元整,期限1年,年利率为1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7年2月8日,公司与湘潭富鹏、湖南大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唐”)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本公司对湘潭富鹏的债权转移至对湖南大唐。因业务发展需要,湘潭富鹏于2017年5月31日办理工商注销。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湘潭富鹏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彭倩(持股40%)于2017年2月18
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借款事件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7-015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补充确认,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201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无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湖南省湘潭市高
湘潭富鹏工程有限公司 新区芙蓉路3号高 有限责任公司 张富荣
新科技大厦606室
(二)关联关系
湘潭富鹏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彭倩(持股40%)系公司副总经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使用,保障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于2017年1月3日与湘潭富鹏签订《借款协议》,以自有资金向湘潭富鹏提供借款人民币510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7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2日,年利率为1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7年2月8日,公司与湘潭富鹏、湖南大唐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湘潭富鹏的义务不可撤销地全部由湖南大唐承担。该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利息(含本补充协议签署前湘潭富鹏应付未付的利息), 公告编号:2017-015
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罚息,不可撤销地放弃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调整请求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符合市场行情,定价公允。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基于生产经营之需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对外借款,适度提高部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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