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1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4074 证券简称:锐风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风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7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人,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黄奕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公告编号:2017-021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原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股东代表2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1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拟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
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股东代表2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2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的变更需办理工商变更备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1
议案内容:提请召开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
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长沙锐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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