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78
证券代码:834124 证券简称:宇晶机器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月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前: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宇红先生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本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7-078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3、在公司终止挂牌一个月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
前述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鉴于公司股票并未做市转让,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
更正后:
经核查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1 名,持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为 1,48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853%。为应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未出席股东反对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公司制定了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方案,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由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终止挂牌后,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本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3、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公告编号:2017-078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
量为准。鉴于公司股票并未做市转让,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价格以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的友好协商确定为准,不低于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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