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关于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
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汇锋传动”)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汇锋传动签订的《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第十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主要为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王飞、唐听良、肖金伟、宣莹、胥静菲、刘力超、李宗霖、索剑鹏、李波、安鼎,辅导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担任辅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在中泰证券的组织下,本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主要
采取了召开协调会、进行现场讨论以及安排自学的方式对汇锋传动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汇锋传动应接受辅导的人员共 14 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职务/类别
任启华 男 董事长、总经理、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聂其芳 女 董事、实际控制人
姜霞 男 董事、副总经理
吴星 男 董事
姓 名 性 别 职务/类别
许善军 男 董事
杜晓晓 女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韩木林 男 独立董事
杜宁 女 独立董事
王宝雨 男 独立董事
王庆新 男 监事会主席
吴美香 女 监事
王新燕 女 职工监事
尚云霞 女 财务总监
阴云龙 男 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2、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期辅导小组通过召开协调会、进行现场讨论以及安排自学的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内容的辅导;介绍了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要求,同时引导接受辅导的人员自主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员参与了本阶段辅导工作,针对汇锋传动法律及财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辅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报告期内,少量员工因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或认为住房公积金使用不便,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不能免除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为保障员工利益,发行人为前述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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