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9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4151 证券简称:恒基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开发建设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拟核名称:菏泽恒运光伏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运光伏”),法定代表人:郑洪波,注册资本:3 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东段苏庄桥西 300 米路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等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公告编号:2022-022
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恒运光伏,经营范围为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资源,寻求与具有光伏发电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电力以较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公司,降低公司用电成本,公司不参与恒运光伏的运营管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调整。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菏泽恒运光伏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东段苏庄桥西 300 米路南
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2
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山东恒基集团股
30,000.00 现金 认缴 100%
份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签署相关对外投资协议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资源,寻求与具有光伏发电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合作开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电力以较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公司,降低公司用电成本。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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